內蒙古環評繼今年2月19日生態環境局在全省率先舉辦“不接觸”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技術審查會以來,截至目前,已完成了5場這樣的會議,有力助推項目早建設早投產。
今年以來,生態環境局在抓好疫情防控常態化的同時,積極創新工作方式,助力企業復工復產。同時,貫徹落實“六穩”“六?!毙袆臃桨钢嘘P于環保領域重點任務要求,積極做好生態環境要素保障,優化環評審批服務,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明顯的工作成效。通過分級分類管理、夯實審批責任、提高審批效率、加強進展調度等手段提升重點項目環評審批服務。由本級負責審批的52個市重點項目已完成項目環評審批82.6%,提前完成泉州市下達的上半年完成項目環評審批75%的目標。
優化環評管理,44類項目實行環評“告知承諾制”,30余類項目豁免環評手續。生態環境局通過實施環評審批正面清單,提高工作效能,支持相關行業企業復工復產,支撐保障疫情防控和促進本市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對疫情防控急需的醫療衛生、物資生產、研究試驗等三類建設項目實行環評豁免;疫情結束后仍需使用的,實行“環評告知承諾制”,或先開工后補辦手續。內蒙古環評在符合相關規劃條件下,對編制環評報告表的房地產開發、城市道路等44小類行業建設項目實行告知承諾制,不經評估、審查,直接作出審批決定,可減少審批時間10個工作日,目前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項目1個;對編制環評登記表的服裝制造、餐飲娛樂等30小類行業建設項目實行環評豁免,無需辦理環評手續。
此外,不再要求建設單位在環評審批前取得主要污染物總量指標,進一步縮短審批時間;利用福建省政府編制省“三線一單”報告機會指導本市規范工業園區設置,為今后市大項目、好項目的引進提供前提條件;加強對環評中介的監管、考核通報,規范本市環評中介服務,目前因環評文件編制質量問題通報并責令整改環評中介3家,內蒙古環評通過優化環評審批服務,改善環保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