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蒙古環評空間治理視角下露天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的簡析:在國土空間開發和城市化建設過程中,廢棄礦山是較為嚴重的生態問題。隨著我國經濟實力的增強和生態環境保護意識的提升,人們越來越關注廢棄礦山的生態修復及改造利用,甚至希望能充分挖掘其蘊含的潛在價值。十九大提出的山水林田湖草是一個生命共同體的理論在生態修復工作中得到了深入實踐,“人的命脈在田,田的命脈在水,水的命脈在山,山的命脈在土,土的命脈在樹”的綠色發展理念也得到了深入探索,以上理念繼續指導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工作的同時,也為露天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工作指明了方向。國地科技立足實踐國土空間生態修復,持續探索區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態安全格局的構建。本文從當前國土整治中露天廢棄礦山生態修復中的主要問題、保護與修復內容、技術體系和相關建議方面進行梳理,為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工作提供參考與借鑒。
一、露天廢棄礦山修復工作現狀:根據2017年全國礦山資源開發環境遙感監測結果顯示,全國礦產資源開發占用土地面積約362萬公頃,其中歷史遺留及責任人滅失的230萬公頃,在建/生產礦山132萬公頃。
2018年,我國積極推進部署開展長江經濟帶、京津冀周邊和汾渭平原等重點區域廢棄露天礦山生態修復。加快推進綠色勘查示范和綠色礦山建設,促進礦業轉型升級。自然資源部發布《中國礦產資源報告(2019)》2018年,全國新增礦山恢復治理面積約6.52萬公頃,新增損毀土地約4.8萬公頃,凈增礦山恢復治理面積約1.72萬公頃;累計治理礦山7298個。至2018年底,(據不完全統計)全國累計完成治理恢復土地面積約100.46萬公頃,治理率約為27%。參照2018年6.52萬公頃的修復量,內蒙古環評剩余261.54萬公頃礦山,修復期約40年,系統完成我國礦山生態修復工作任務巨大。
二、露天廢棄礦山生態修復面臨的環境問題
1.地質安全問題:礦山開采破壞地表及地層結構,形成表層坡面渣土堆積體,在重力和水流作用下,形成垮塌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另外地下礦區采挖,形成地下采空區,局部塌方等地質災害隱患突出。
2.水生態環境破壞:含水層被破壞 :礦山的地下水位降低,形成地下水疏干區以及降落漏斗。地下水來源、通道、排出路線均會受到破壞。
水體污染 :礦區的生活廢水、選礦廢水、礦坑水以及冶煉廢水當中,會含有較多的重金屬成分,這些成分會對當地水源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
3.占用并污染土地資源:露天采礦剝離表土不僅直接破壞了大量土地資源,同時礦區開采出來的廢棄土石以及尾礦及工業場地占用大亮土地面積。此外,尾礦以及礦砂含有多種化學成分和有機物,會給區域帶來嚴重的環境污染問題甚至生態問題。
4.大氣環境污染:在礦山開采及粗加工時,產生的破碎礦粉等物質,在刮風過程中和產生過程中形成揚塵。另一方面,礦石在加工過程中,廠礦企業的廢氣排放,進一步加劇區域大氣污染。
5.內蒙古環評植被等生態系統破壞:礦山開采破壞大面積的表層土壤,植被。土石堆積也會造成大面積的植被破壞。表層植被破壞區域生態系統容易遭到結構性毀壞。礦山區域生態環境問題產生的次生影響,破壞了當地的人居環境、限制了生態型產業發展,形成當地可持續發展負面影響因子。